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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书灵很早就没了暑假的概念,对于夏天,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。
所在的地方都有恒温恒湿的空调,二十四小时同样的送风,同样的温度,无论什么季节,在宋书灵眼里,没太大区别。都一样。
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,别人是四季分明,各有各的浓墨重彩,而宋书灵的生活则仿佛永远都在秋天,凛冽,干燥,维持着不疾不徐,四平八稳的人生。但如今,怀里有了阮榛。
而阮榛,有着春水一般的眼睛。
笑起来的时候很亮,被弄哭的
也很好看,偶然间回眸看过来,正好与宋书灵的视线相接,里面的眸光清澈到几近透明。
无法让人拒绝。
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。
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,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。
那不行,还是得去上早朝的。
宋书灵这人吧,挺要面儿的,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,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,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。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,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,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,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,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宋书灵端着呢。
要在阮榛面前,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。
这些,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。
说句掏心窝子的话,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,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,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天天儿地孔雀开屏,支棱习惯了。
挺好的。
因为对于阮榛而言,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,他才真的苦恼。
现在,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。
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,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,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,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,和宋家二哥结盟,打遍天下无敌手。回来后,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,去图书馆看书。
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,就离开书桌,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,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,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。原因无他,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。
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。
宋书灵也是好意,他俩晚上一折腾,早上醒来的时候床上不一定啥样,哪儿能让孩子看见啊,万一留点什么心理阴影呢。小鸟不懂,小鸟就觉得他俩烦。
都在屋里了,说话还要小小声,肩膀挨着,脸颊蹭着,有时候宋书灵说了句什么,阮榛就无语地摇头,说您这是想让我死。他偶尔会用“您”来称呼宋书灵。
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。
“哪儿会呢,”
他从后面抱着阮榛,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,形似无赖:“说不定会很有意思....要试一下吗?”
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,果断决绝。
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,也太丢人。
没办法,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,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,比不了,完全比不了。
并且最可怕的是,宋书灵不仅体力好,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。
很多情况下,其实,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。
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,受不了的是阮榛。
宋书灵太有耐心的话,受不了的还是阮榛。
阮榛就骂他是狗。
宋书灵还就真的,更加的狗
他在这方面挺喜欢换花样,有什么新鲜点的玩意都拿回来,悄咪咪地与阮榛进行研究分享,然后身体力行地实践唯一好的习惯就是,留的那些痕迹外人都看不到。
因为全都是在隐秘的地方,乳.尖,腰侧,大腿根儿这类的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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