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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黄狗的耳朵,表情乖巧。
即使宋家不找上门来,他也不会坐以待毙。
毕竟两周后,那个所谓的“丈夫”嘎嘣一下,就死了。
他当然得参与。
是喜事啊。
……跪坐的时间太久,腿部有些酸麻,而某处部位的难耐,也更加明显。
阮榛用手撑着身体,冷冷地看着周围茂盛的白菊。
以及一道道阴冷或垂涎的目光。
唯独没有同情。
可以。
阮榛很满意。
在之前的剧情里,他被宋家老爷的猝死吓坏了,少爷们也觉得脸面无光,不愿他抛头露面,不肯让世人知道,宋家居然有一位名正言顺的“小夫人”。
但现在,可由不得他们了。
阮榛悄咪咪地抬手,使劲儿揉了下自己的嘴唇,原本有些发白的唇色,立马增添些许红润。
俗话说得好,要想俏,一身孝。
今天的效果已经拉满。
既然那狗比作者能给剧情设置得如此俗套,别怪阮榛开始发疯,在葬礼上整个大的,让所有人都别想好过!
“少爷们到了!”
佣人急匆匆地跑来,低声耳语:“先生,您要不去打个招呼?”
“好,”
阮榛语调虚弱:“你扶一下我……”
“这种事不必劳烦别人。”
手肘被人托住,阮榛没有抬头,而是借着这个力,慢慢地站了起来。
不用看,就知道来者何人。
大少爷,宋春风。
书中设定的是心机深沉的笑面虎,实则就是满嘴谎言的无赖。
阮榛的录取通知书,就是他撕的。
还撒谎威胁说没有这个,就无法去学校报道——
“不舒服吗?”
托着肘部的手略微用力,声音也变得暧昧:“……或者我该叫您,小妈?”
阮榛缓缓地掀起眼皮。
对上了宋春风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。
“既然大少爷称呼我一声母亲,”
阮榛抽回自己的小臂,眸光哀婉:“那我就以长辈的身份,来面对大少爷了。”
宋春风饶有兴趣地看着对方,觉得这个样子的阮榛跟汤圆似的,软糯香甜,又懦弱不堪,一捏就能变形,很好欺负,很好玩。
他扯了扯嘴角:“当然……”
“啪!”
话没说完,他的脸就被打得歪到一边。
“那我问你,父亲的葬礼,你为什么迟到?”
宋春风一点点地回头,呆滞的神情还没结束,阮榛反手又是一个耳光。
“啪!”
清脆的巴掌声回荡,刚才还在窃窃私语的灵堂变得鸦雀无声,静得落针可闻。
所有人讶异的目光,都集中在身着丧服的阮榛身上。
“身为长子,为何不以身作则?”
阮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。
刚刚不是还在叫妈吗,怎么不继续了?
是不喜欢吗?
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叫,没经验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