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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。
沈宁像个硬要做阅读理解的文盲。
[凤阁龙楼连霄汉,玉树琼枝作烟萝,几曾识干戈?一旦归为臣虏,沈腰潘鬓消磨。]
李煜的《破阵子》,一首亡败之诗!陆凤阁早知道老婆不是什么跟他神交的笔友,而是个文盲老婆,一时间还是被无语住。
龙楼、霄汉、玉树……一连写了三个错字就算了,还敢把下面一句也照抄。
他倒要看看沈宁哪里沈腰潘鬓消磨!
陆凤阁在晚宴上婉拒了好友邀请他继续留在港城发展的好意,连夜通关回去南城。
“多谢,我有家务事要处理。”
当他回到家中时,沈宁正在花园收向日葵的种子。
他看见一年不见的陆凤阁,眼里的讶异十分真切:“陆凤阁?你回来干嘛?”
陆凤阁:“……”这是我家。
沈宁绕上来,像他手里的那把向日葵种子一样,围着陆凤阁当太阳一样转了一圈。
“你不在港城做生意了?”
陆凤阁喉结滚动了下,平静道:“我国即将加入世贸,实业经济腾飞,以后我们是世界中心,我回来布局。”
沈宁慢慢“哦”了一声,臭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