芊月读书

求与夫君和睦 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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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晨邻闷头喝茶,本来两人想着借这事,打听一二,现在这样也只能作罢,再说同别人说羊皮也是不放心的。

明歌却犯起了难,找到和尚就是想问一个是一清二楚,自己可心知肚明当年真相,找个借口告诉江晨邻便就好了,但还任由着江晨邻来寻,不过是想知道那和尚生死如何,这么放在心上,明歌觉得两人也算半个同门。

不对,怎么感觉是把江晨邻的事放在心上了,也是,跟楼兰一样,总归是相处了几载,还看着她长大成人。

人做久了,就容易生一些怜悯。

想到这里,明歌忍不住晃头使自己清醒一些,本来最初是要当个旁观者看别人过一生,现在倒好,事事都有自己一份,若不是神君大人宽宏大量,肯多次给机会,就她这么出差池,飞升肯定是指望不上的,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,可不能夭折在手上。

不过也怪,神君既然可以让自己变换了容颜,怎么不顺手收服了那怪,想不通想不通。

明歌趴在桌上,眼神开始涣散,视线突然落到店里小二身上,倒不是英俊潇洒,只是这人装扮过于怪异,大夏日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,也不知热与不热,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,正在心底感叹,这人端着吃食也走了过来,明歌更加观察仔细,还是忍不住问道:“小兄弟你不热吗?”

这小二仿佛没听见一样,盘子还差点落到地上,还是明歌眼疾手快接下,他便匆匆忙忙回了后厨,还是旁边客人解围:“他在火把节时不小心点燃了头发,故而以纱遮面。”

再来上菜的是位姑娘,她瞳孔有些发白,脸上洋溢着笑容,端了一道糕点放在桌上,道:“两位客官真是不好意思,这几日忙着婚事,他有些心不在焉。” 说罢她又端出一份喜糖:“小姐们若不嫌弃,尝尝我亲手做的喜糖。”

“成亲?”明歌和江晨邻几乎同时问出口。

“是啊。”女子应道,脸上立刻桃红一片。

周围食客纷纷开口: “成亲那日我们肯定早早来喝你喜酒。”

女子现在连着脖子也一片红,她不再停留,回了后厨。

食客们的声音逐渐变小,又再议论其他,明歌被这整的顿时来了好奇,不得不全神贯注听,原来这女子从小眼疾,父母早亡,只年迈奶奶带大,又因病故不幸离世,成亲对象就是刚刚店小二,本来以为是个吃绝户的,这些年付出,众人也是看在眼里,算个可托付的。

剩下的明歌也无暇再听,那怪只差两个新娘即可彻底幻化成人,断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,这些天明歌也记得一些往事,那两怪原是一娼妓所生,娼妓嫁人从良时,觉得兄弟俩是累赘,便一把火活活烧死,死后又将俩人抛尸山野,被山中野兽所食,怨气冲天,一个成了狼,另一个成了狐,所以既不像人,也不像兽,只能称作山中鬼魅。

有些因果,明歌不大所懂,俩人本是冤鬼,却要许多年修炼才可投胎转世,原是不公,如今害无辜性命,永堕阎罗也不足惜。

也不知那道士身在何处,这女子已经够凄惨兮兮,再被那鬼魅所害,死后怨气也只会比这鬼来得更深。

摸着怀里黄符,明歌只能叹气一声,再看江晨邻,还陷在刚刚那声成亲中,明歌忍不住推了推,道: “小姐不用担心,我这里有道保命符,妖魔鬼怪都不敢近身,赠予这位姑娘,能保她无事。”

这道士虽然神出鬼没,但修为肯定没话说,能在幻境中让自己现身,定是能力非凡,这道也符定不容小觑。

说话之际,丁晋孙悦桑也来到店内,丁晋自顾自找了桌子坐下,孙悦桑看见这主仆二人脸上遮不住的欣喜,但转头看向丁晋一脸阴郁,也不好过来打招呼,只好一同坐下。

俩人唤了半响,那店小二才来到桌前,听着二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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