芊月读书

番外 (第3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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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尽好身为另一半的职责。那就是开车送伴侣出门。

全程脑子都不是很清醒,反复地回响阮榛声音里的笑意。

我最喜欢你。

最喜欢!

宋书灵不由自主地直起腰板,心里的蝴蝶又开始齐刷刷地振翅。

有时自己也纳闷,他俩都不是那种会客啬表达爱意的人,可为什么,每一次阮榛的告白,他都会疯狂地心动。可能这辈子,都栽人家手里了。

也甘之若饴。

酒吧离家不远,也就二十

一来分钟

的距离,阮榛打开安全带,挠了下宋书灵的手心。

宋书灵正看着他。

“估计十一点半结束,”阮榛想了想:“你要来接我吗?”

宋书灵不假思索:“当然。”

阮榛是他的爱人!

凭什么要别人来接?

阮榛笑了笑,也不推辞:“成,那就十一点半,我估计会少喝一点,放心,不会醉。”

他打开车门下车,也没问宋书灵等会打算去哪儿,快速地挥了挥手,就转身跑进那间刚开业的酒吧里。门上挂着的黄铜铃铛发出轻微的响动。

宋书灵还握着方向盘,轻轻地叹了口气,车内仿佛还残留着阮榛刚才的气息,是朝夕相处,却也永远不会厌倦的味道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伸手拉开柜子,拿出藏蓝色的丝绒盒子。

里面有一枚戒指,求婚用的。

宋书灵很早就订做了,没有告诉阮榛,怕被发现,都没敢往家里带,一直放在车上。

盒子打开,戒指折射出璀璨的光。

目光落在上面,是连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温柔与眷恋。

宋书灵低头,轻轻地吻了下那枚戒指。

其实,如果可以的话,他早就想向阮榛求婚了,现在对方尚在读书,不合适请求人家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,但是在宋书灵心里,要是能再早一点该有多好。比宋家所有人,都要先认识他。

不,或者认识高中时的阮榛,也很好,他会带着对方一起去打球,然后去学校后门的小街买炸串吃,这家伙爱甜口的,西红柿炒鸡蛋都要放糖,所以要再买点冰淇淋,和刚出炉的烤面要是再小一点的阮榛呢?

这条街人流稀少,宋书灵趴在方向盘上,垂下自己的睫毛。

十多岁的阮榛,一定很可爱。

宋书灵恨不得给人偷走,藏在家里,谁都不许欺负他,就让他在锦绣堆里长大,当一个快快乐乐的小汤圆。谁见了都会喜欢他。

想着想着,居然迷迷糊糊地睡着了。

宋书灵在梦里,走了很久的路。

前面全是白茫茫的雾,什么都没有,也听不见任何的声音。

他安静前行。

紧接着,就是大片的绿树成荫。

鼓噪的蝉鸣瞬间涌入,宋书灵被刺目的阳光晒到,眯起眼睛。

影影绰绰的光影中,他看到一个少年朝自己走来。

然后,直直地穿过他的身体,走向了远处。

"来呀,"

对方突然回头,青涩的眉眼里有丝桀骜:“怎么不跟上呢?”

宋书灵定定地看着他。

而少年讲完,见人没有跟着自己过来,就转过身,很快消失在一条长长的巷道里。

路边长着大片的鸡冠花,有隐约的犬吠声,宋书灵一阵恍惚,觉得这里稍微有那么点的眼熟。

而下一秒,那个少年重新出现。

打横抱着个男孩,对方正蜷缩在他的怀里,声音很低地在哭。

“没关系,我看到了,是他们先欺负你的。”

“你也勇敢地反击了,很厉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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