芊月读书

第 27 章 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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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日都应该先射这个。

“雾哥,”他很热情地向乘屿打招呼,看了眼雪绒日化的牌子道,

“来故地重游啊?”

乘屿顿了顿,淡淡“嗯”了一声,道:“你记性还挺好。”

他笑嘻嘻地招呼乘屿上车,道:“这谁能忘?咱们都是从小在这厂里蹭饭蹭到大的。哦,你好像没蹭上几年,主要你外婆退休早。不然估计咱上小学就玩儿到一块了。哎,那时候多好啊,无忧无虑的,什么心也不用操对方好像很习惯他这种不冷不热的态度。

外婆。

乘屿突然感觉心脏被这两个字攥紧,细细密密的无数根针扎进来,只是在心里默念这两个字,便让他连呼吸都发起颤来。光头翔摩托车骑得很快,他熟路,一边聊天,一边在巷子里左拐右拐,粉色的摩托车像条游鱼在水中穿梭。乘屿坐在摩托车后座,温热潮湿的风灌在他衣襟,扑在他脸上,周边的一切越来越明晰。

有人在居民楼下斗棋,有人围着一桌手搓麻将,有人在大树下拉二胡,还有小孩在旁边追逐跑跳。悠悠扬扬的音乐与喧闹的人声交织,街景像黑白电影逐渐有了色彩,一帧一帧地回放,变得陌生又熟悉虽然记忆仍像蒙上了一层灰尘,努力回想也不甚清晰,但乘屿已经恍惚地意识到,自己曾经真的在这里生活过。而光头翔说的没错,他确实认识自己。

他认识的人,叫作沈明雾。

光头翔絮絮叨叨地回忆起当年他和自己相识相知相遇的过程,那些片段沈明雾很费力也想不起来,应当并不是他人生中非常需要铭记的时刻。据光头翔说,当年他们一起上初中的时候,有个小团体特别的火,叫烈焰帮,每个班都只有几个最“优秀”的男孩能入帮。而这些所谓“优秀”的男孩聚集在一起,目的一是欺负像光头翔这样不合群的男孩子,二是追逐烦扰那些他们认为漂亮的女孩子。帮派头头当时相中了沈明雾,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。学习成绩好,运动能力强,性格还倍儿高冷,觉得他有这个资格进入烈焰帮,便主动向他抛出了入帮的橄榄枝。本以为是给了他脸了,没想到他给脸都不要,冷冷地直接拒绝了,看他们的表情就像看一群垃圾,瞬间触怒了整个帮派。初中是相当可怕的年纪。

有着接近成年人的个头,价值观却才刚刚开始塑造,有着和孩童一样无知的残忍和莽撞。

他们在放学路上、在男厕所里、在各种能想到的隐秘角落堵他,打他,他们知道要避开脸和能露出来的身体部位,要打得够狠,还要在表面上看不出伤。沈明雾便从那个时候开始学会打架。他知道如何避开最要害的位置,也知道如何在对方放下警惕的时候一击制敌。这样的事情持续了一段时间。很快,他们便觉得无聊了。

因为他们发现沈明雾并不怕。

哪怕寡不敌众,哪怕挨打,他也从不害怕,不退缩,也不求饶,看他们的表情好像仍是看一堆垃圾一样。打上一根不会哭叫的木头,不会让他们觉得有趣,只会觉得手疼罢了。

于是他们换了一种方式。

光头翔的讲述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种方式。

他只是打着哈哈,直接跳到了结局:“现在想想当时把他们整个端掉都觉得很爽,真是出了长长一口恶气一一虽然大家都闭口不提,但大家心里都知道是你做的,也都很感谢你,雾哥。“要不是你,我们真的要饱受那些家伙欺凌整整三年,说不定高中也会在一个学校,六年!天啊,别说六年,这烈焰帮只成立短短一个学期,我真的都抑郁的差点从教学楼上往下跳。“他们当时干什么了?”沈明雾平静道,“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。”

“还能干什么,就造谣呗。”光头翔很开心沈明雾现在一

了,但他还在意的要死,主要是记恨他们抢走又烧掉了他精心制作的co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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