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唱一曲。
孙志斌领着沈思朝舞台的方向走过去。
沈偶明显的很有舞台经验,她用专业的术语和乐队工作人员交代相关事宜,随即拿起话筒试音。一个专业的人面对自己擅长的领域,认真严谨,身上似乎有一种别样的魅力。
很快,这个舞台就属于沈偶。她并不怯场,拿着话筒站在舞池中央,随着现场乐队的鼓点声响起,她介绍道:“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一首《Alone》。”坐在底下的Hoyle Beck的歌迷非常给面子地鼓掌、呐喊,甚至还有人吹起口哨。
这是沈偶第一次参加比赛时尝过的歌曲,她早已经不是当年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的那个青涩少女,她的状态轻松自然,酒精的作用让她的血液逐渐沸腾。
随着沈偶开口,现场的气氛几乎要掀翻屋顶。女生和男人的声线不同,却同样极具爆发力。沈偶朝台下的人微微一笑,话筒握在手中,眼神似乎能放电般,她脸上妆容精致,穿着打扮个性,仿佛就是为这个舞台而生。
全程,叶开畅懒散坐在卡座里,手握一杯威士忌,冷静地注视着这一切。
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沈偶在现场演唱。
很久之前的某个夜晚,叶开畅也是坐在类似这样一个卡座里,不过那里的规格明显要更高一些。他是贵宾,被左右簇拥接待。
那晚的气氛显然不同于今晚,女孩子坐在台上安安静静地握着话筒唱歌,声线空灵,连带着整个夜场的氛围也被升华,似一场修行。叶开畅被歌声吸引,清冷的视线朝舞台方向望过去。与此同时,台上的人与他对视。两个人久久注视着对方,一直到叶开畅端起酒杯压下心底莫名的情绪。等他再抬头时,发现她并不是在看他。舞台上的光线刺眼,她看不清台下,只不过将视线定格在某一处方向。
叶开畅笑了笑,将手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。今天晚上,沈倔清楚地看到坐在卡座中央的叶开畅。她很确定的是,他也在看她。
这一趟来恒誉市,多数时候沈想都觉得没有方向感,甚至十分迷茫。可能是这个城市太大,又可能是这个城市太陌生。可是每次见到叶开畅,她那颗不安浮躁的心仿佛会慢慢平静下来。
别人总是说沈偶没心没肺、反应迟钝,但她觉得并不傻,她能够感觉到谁对自己好。
叶开畅就对她很好。
只不过,事情怎么就会演变成这样样子的呢?周围的声线嘈杂,有音乐声从远方传来。沈偶后背贴着瓷砖,整个人被悬空抱起,热而烈的气息喷洒在她的面前,叶开畅线条分明的面颊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出几分冷感。就在一分钟前,他把她的嘴唇都吻破了。铁锈般的血腥味在唇齿间蔓延开,伴随着淡淡的刺痛感,让沈偶不由自主地捶打叶开畅的肩膀,控诉他的不温柔。“谁温柔?那个叫孙志斌的?”
沈偶蹙眉,她实在搞不清楚叶开畅为什么要突然提起孙志斌。
她今晚一共喝了三杯鸡尾酒,这会儿是真的有些醉了,好像大脑的反应也变得迟钝了一些。
但是沈偶记得,孙志斌以前经常会辅导她数学,一遍又一遍地教她,不厌其烦。
“班长人是挺好的。"沈偶说。
叶开畅的眯了眯眼,看向沈偶的视线更冷一分,可掌心的热度却仿佛能够灼伤她。
不过膝的短裙经不起折腾,她同样经不起。被灼热的掌心包裹,揉捏,细皮嫩肉上很快留下红痕。沈偶的声线开始发颤。
力道好重,好疼,却又好爽。
叶开畅微微勾起唇角,声线冰冷:“怎么?你喜欢他?”
沈思大脑慢一拍,反问:“喜欢什么?”
叶开畅咬了咬牙,似哄骗一般的温柔口吻:“乖乖,告诉我,你喜欢班长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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