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杯,仰头,饮尽。
这是他喝下的第几杯酒?
格瑞丝忘了,但她看得出,这些酒对他来说毫无影响。
艾维知道她在想什么。
“格瑞丝小姐,如果一个人漂亮却不胜酒力,那可是很危险的。”
“你还挺有自知之明。”
“一向都有。比如说您,不也是因为我的这张脸而喜欢我的吗?”
艾维抛出这个问题,马上抬起头,定睛看向格瑞丝。
他期待她的反驳。
她没有。
他皱眉,头低下去,些许古怪的不悦出现在他的眼底。
须臾之后,他忘却了这件事,他的脑海里只剩下案件、他和她。
她也一样。
她正对他说,她会向他证明,这不是她的幻想。
他温柔地一笑,脸上毫无惧怕,只将手向前一抬。
“格瑞丝小姐,我非常期待您的推理。”
“你想要先从哪一案开始?”
“唔,就从最近的一案开始吧,如何?”
-
第四案,里根男爵案,解答这一案件的关键在于,你是如何在晕血——
“格瑞丝小姐,恕我打断,可否请您不要说‘你’,说‘凶手’呢?”
可以。
凶手是如何在晕血的情况下完成这一案?
答案是,他借用了鹿血。
他了解所谓晕血更多时候是精神上的恐惧所致。
只要大脑不认为眼前所见的是人血,他就不会晕倒。
鹿血浓烈的气味刚好能帮助他完成这一自欺欺人的步骤。
他做的另外一步是使用麻袋。
厨房说他们丢失了装鹿的麻袋,我猜想,它是被套在了里根的身上。
总之,尸体就这样处理完了。
下一个问题是,他是如何将尸体带到舞会现场的?
这就要说到王子送来的雕塑……
“等等,格瑞丝小姐,您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。”
嗯?
“血。杀人分尸这种事一定会有大量的血,他有时间处理吗?”
里根房间里有一个夸张的砍头台,运用那个,数分钟就能完成切割。
也就是说,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清理被害人身上的血。
实际上,他需要清理的本就不多,麻袋会帮助他挡住部分血液。
“可地板上的血、工具上的又该怎么办呢,格瑞丝小姐?”
这个我稍后会说。
“看来,您已经找到‘那个人’了呢。”
是啊,你害怕了吗?
“我为什么要害怕?这是凶手和您之间的事。”
呵,好吧,希望那位凶手先生正在听我说话。
让我们说回王子的新作品。
它们和坐下的里根差不多高、身上还盖了丝绸布,是最合适的藏尸处。
凶手将坐上椅子的尸体,整个伪装成雕塑,带去宴厅。
等到了宴厅,他再找机会将掀了布的尸体推到桌子旁,拆掉底座便可。
一言以蔽之,当时坐在那里的里根男爵已经死了。
胡佛认为他还活着,是基于菲比女士的证词做的判断。
菲比女士说了些什么呢?
她说,里根摸了她的手,而控制一只死人的手延迟落下能有多困难?
她说,里根在她耳边呼吸,这是孩童的身高带来的误会。
她说,里根在含情脉脉看她,关于这点,我建议她做一个实验。
闭上眼睛,默数十秒,将眼睛睁开,接着,看向狗看向猫看向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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