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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比较紧实的那种,线条利落漂亮,但也被勒出微微的肉感,指腹勾起黑色皮革,使劲儿往外扯,却连第二根手指都塞不进去。
阮榛俯着身体,仔细地调整剪刀的角度,一点点地塞进刀尖,再侧过刀片,几乎是贴着自己的皮肉,来小心翼翼地用力。
剪不动。
剪刀像是掉光了牙齿的猛兽,徒劳地张着自己的大嘴,再锋利的边缘也无济于事,腿环连个毛边都没被割破。
阮榛抽回手指,指腹已被挤压得通红。
他没气馁,站起来,去柜子那里找到了保湿霜,谁知道是什么牌子,小小一支,拧开是浓重的玫瑰香味。
半透明的膏体涂抹在掌心,搓揉两下悄然化开,涂在剪刀上,试了两下,拉扯出黏腻的银丝。
这次再塞进剪刀,就容易许多。
也深入许多。
他一点点地调整角度,用力,反复地绞着皮革的边缘,绞不动,就一点点地划,化开的膏体顺着大腿滑落,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蜿蜒的痕迹——
阮榛突然停下动作。
有人在敲门。
和轻轻的脚步声。
他抽出剪刀,拿起纸巾擦拭了下自己,就站起来往外走,捞起挂在椅背上的睡裤。
“谁?”
外面是中年女性的声音:“阮先生,我是过来给您送东西的。”
阮榛重新穿好衣服,不动声色地把剪刀背在身后。
他打开了门。
在这个瞬间,一个高大的男人侧身挤了进来,眼看就要扣住阮榛的手腕。
“啊——!”
阮榛手里的剪刀,狠狠地扎了进去。
宋秋光捂住自己鲜血淋漓的手背,痛得龇牙咧嘴,趔趄着跪在地上。
阮榛后退几步,捂住了自己的嘴。
“哎呀,怎么这么不小心?”
鲜红的血“啪嗒啪嗒”地落着,宋秋光咬牙切齿地抬头:“你!”
“你什么你,”
阮榛一脸担忧的模样:“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,妈妈没有告诉过你吗,手不能太欠,不然容易受伤呀!”
当时在葬礼被逼到角落的时候,宋秋光就试图拽住自己的胳膊,被一把甩开了。
阮榛最烦这种人。
有话不能好好说,非得搁这儿动手动脚,又不是不小心摔倒就能亲个嘴的古早玛丽苏小说,肢体接触是为了推动感情,所以干嘛要这样手欠。
很失礼的!
原书中,宋秋光是个没什么城府的小人,所有的阴谋诡计都写在脸上那种,脾气相对而言也比较暴躁,被大哥宋春风和看似憨厚的二哥宋夏雨耍得团团转,然后他受了气,就要在阮榛身上讨回来。
宋秋光很喜欢拽着人的胳膊,拖得对方踉踉跄跄地跟着走,这让他有一种全然掌控的错觉,所以曾经有这么一段剧情,几位少爷约着同伴去马场玩乐,逼着阮榛下注,猜测是哪匹马能一举得魁。
阮榛哪里懂这些。
他只是胡乱地指了匹枣红色的马,就紧张地往后躲。
宋秋光哈哈大笑,拽着阮榛的手腕,给人强行带到台前。
“有眼光,这是我的马!要是今天能跑第一,晚上有你的奖励!”
阮榛脸色苍白。
可那天实在太糟糕了。
枣红马没跑两步就尥蹶子,往日的温顺全然消失不见,嘶鸣着腾跳起来,居然给宋秋光直接甩到地上,幸好旁边的工作人员有经验,及时扯住缰绳,才避免马蹄踏断少爷的肋骨。
“哎呦,三弟今晚可要辜负美人了!”
宋春风得意地回眸,对着满身狼狈的宋秋光极尽嘲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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